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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时间:2014-11-03 09:49:00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  2014.11.03
生效日期:  2015.01.01
时效性:  已被修订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修订注释:  本篇法规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2016年1月18日发布;2016年1月18日实施)修订;
编辑提示:  *官方解读*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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