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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1-29 16:26:00


发文机关: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日期:  2016.01.29
生效日期:  2016.0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津注协(2016)7号
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注协(2016)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办[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研读修订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2016年1月29日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