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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 2024 年财政补助标准和 2025 年个人缴费标准的 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56 号)

时间:2024-12-02 09:24:00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 号),现就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2024 年财政补助标准和 2025 年个人缴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 年本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 670 元、高档每人每年 1100 元。2025 年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 400 元、高档每人每年 1030 元。

        二、2025 年本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