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

联系我们 | 去万象财税

中汇(天津)税务师事务所ZHONGHUI (TIANJIN) CERTIFIED TAX AGENTS


首页 > 政策与观点 > 中汇观点 >

销售“旧货”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

时间:2022-11-18 07:44:43

一、两者概念区别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旧货的销售人一般是指专门从事二手生意的经销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

二、销售旧货适用税率
1、销售一般旧货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
2、特殊情况(二手车经销商)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税率
2009年1月1日之前,我国实行生产性增值税。所谓生产型增值税,是指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采购环节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将进项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2009年1月1日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消费性增值税允许企业扣除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作为流转税,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一般会采用现行税率正常征收;若进项税没有或者不能抵扣,一般会采用简易计税的方式进行征收。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按照时间节点和是否扣除进项税额进行处理。
1、一般纳税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正常销售,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
2、一般纳税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进项税未抵扣),增值税依照3%征收率减按2%简易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2009年1月1日之前,还是2009年1月1日之后,购进设备取得发票的进项税均不得扣除,所以会采用简易计税的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

四、案例分析
企业A(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出售两种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2007年采购机械设备1台,取得价款10万;2015年购买的空调(进项税已抵扣)20台,取得价款6万元。
(1)2007年购买的机械设备:
如果购买者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100000/(1+3%)*3%=2912.62元;

如果购票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选择享受优惠政策:
增值税=100000/(1+3%)*2%=1941.75元;

(2)2015年购买的空调,销项税率13%: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13%)*13%=6902.65元。

关于作者:
杨昕月

18622504528